《某小区施工工程起重伤害事故》讲解了1998年10月7日发生在某单位的一起严重起重伤害事故,该事故发生于朝阳区十里堡壁板厂小区A-7#楼工程施工期间,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的惨剧,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0万余元。此次事故由于FO/23B型塔式起重机在承重大模板吊装作业时违反操作规范而引发。主要表现为在超载状态下操作,导致变幅小车失控,并进一步引起塔身失稳倾斜倒塌。通过事故调查与分析得知,专职起重吊装人员违规操作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数据显示,在实际操作中起重机达到了4.786吨的实际起重量,比3.852吨的额定起重量高出25.1%。除此之外,塔机主弦杆材质机械性能较低,含碳量偏低等因素使得塔吊过载能力不足,也是事故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最终在该事故处理阶段,相关人员被依法行政追责。
《某小区施工工程起重伤害事故》适用于建筑行业中涉及塔式起重机及各类起重设备施工的相关从业人员。包括项目经理、现场安全管理员以及从事起重作业的操作人员等均能从中受益。尤其对那些正在进行高层或大规模建筑工程的施工团队而言,本文提供了深刻的事故教训分析,有助于其强化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操作标准意识。同时,相关监管部门也可借此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以减少类似事故发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