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1.09”特大交通事故》讲解了一起发生于2004年1月9日的严重交通事件。事故涉及三辆车辆,分别是由包头市东河区工业路驾驶员金某某驾驶的福田重型半挂车、乌兰察布市卓资县驾驶员赵某某的五征牌农用三轮车以及呼和浩特市驾驶员赵某某的解放牌栏板大货车。该文件描述了半挂车在逆行车道上的超速行驶行为,直接导致与对向行驶的两辆车发生剧烈碰撞。此事故造成了四人死亡和十一人受伤的悲剧性后果,同时还造成了三方车辆的重大损坏。通过事故分析,《乌兰察布市“1.09”特大交通事故》指出驾驶员金某某未能有效观察道路情况,缺乏及时安全措施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同时文件提及,其他两名司机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驾驶行为,其中一辆栏板大货车超载使事故更加严重,而另一辆农用三轮车则因违规载客进一步加剧了人员伤害。文章总结出超速行驶成为事故的核心风险源,提醒司机需特别重视行车时的速度控制和交通安全规则。
《乌兰察布市“1.09”特大交通事故》适用于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大型货运和农业机械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此外,相关政府部门或交管部门可用其作为案例,加强对交通法规执行力度宣传材料的补充。这份资料对于促进各类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具有实际指导意义,也可用于提升道路交通管理者的业务水平以及普通群众的道路安全意识提高项目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