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矿“2005.8.22”运输事故》讲解了一起由于违章操作引起的运输事故及相应的整改举措。事故发生于2005年8月22日14点30分,小康矿的工作人员在运输支架车的过程中使用铁管支车,电瓶车通过渡线道岔时,铁管崩飞造成班长林颅骨骨折。分析表明事故原因是班长林采取违反安全措施的方式作业,即采用不适当的工具顶车并自行搬动道岔;同时参与工作的其他人员如司机李和司旗工孙未能及时劝阻此类违规操作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而运输施工属于零散型、缺乏固定工作地点、监管力度较弱的特点也是促成事故的因素之一。间接上,整体安全意识薄弱致使长期对井下顶车等违章操作见怪不怪亦有责任。因此防范方面提出多条改进建议:一是利用回柱绞车消除隐患;二强化针对类似零散工作的安全管理;三强调对安全生产监察员加强责任制培训;四从思想层面提高职工的安全认知,防止惯性心理引发的违章。
《小康矿“2005.8.22”运输事故》适用于煤矿及相关地下作业领域从事运输管理、安全监督及施工作业的工作人员,特别关注小团队非固定场所施工情况的企业和个人。这对于那些涉及复杂环境下的设备运输或同类高风险操作流程中的员工、班组管理者以及安监部门有着重要的学习价值,能够帮助其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