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物未清除动火》讲解了因未遵循相关规章制度及安全防范不足而导致一起动火事故的详细经过。事故发生在2002年2月4日上午10:15,地点为“巴拿加”轮第二桅房主甲板下方。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直接原因是外包工工人尹某和王某在未确认周围是否存在危险物质且未申报动火作业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热工切割纵骨作业,结果引发油漆皮、编织袋和网兜起火。重要原因是安全员离开队伍后未安排替代人员负责安全监督职责,并且当天班领未组织召开必要的安全交底会。此外,事故发生时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却未能及时发现也是一大原因。根据此事件,《易燃物未清除动火》阐述了相应的预防措施,主要包括合理调配施工队人力资源、建立岗位替代制度,强调职工重学“十不焊割”规定与“三级动火审批制度”,确保热工作业前充分检查周围可燃或易燃物并严格申请动火审批,以及通过每天召开班前会来开展“安全交底”。另外,还要求生产车间明确危险区域并与安全部门紧密协作,保证安全人员加强对风险区域的有效监管。
《易燃物未清除动火》适用于各施工队、车间以及安全管理相关从业人员,涉及建筑、修船等领域的企业。尤其是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环境复杂或有较多动火作业场所的相关行业尤其应该参考该文档内容。其重点是为各级管理层、安全员及具体操作人员提供案例分析以增强安全管理意识,帮助制定更全面的规章制度以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通过此文档学习,相关人员能提高对安全作业规定的理解和落实执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