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pdf
-
资源ID:17571
资源大小:162.99KB
全文页数:9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1.8金币
免费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快捷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pdf
ICS13.100 B09 备案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行 业 标 准 AQ AQ 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Safety code for operation at confined spaces in chemical manufactory (送审稿) (本稿完成日期:2008 年 7 月 1 日) 2008-11-19 发布 2009-01-01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发布 标准资料网 WWW.PV265.COM 标准资料网 WWW.PV265.COM AQ 30282008 I 前 言 本标准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是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 技术委员会(TC 288/SC 3)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由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和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利民、徐钢、常虹、梅建、樊晶光、路念明、张军、郭凤琴。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标准资料网 WWW.PV265.COM 标准资料网 WWW.PV265.COM AQ30282008 1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职责要求和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AQ -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 -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受限空间 confined spaces 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 、 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3.2 受限空间作业 operation at confined spaces 进入或探入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4.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以下简称作业证 ) 。 4.2 安全隔绝 4.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4.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 拆除管道。 4.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4.3 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 下列要求: 4.3.1 氧含量一般为 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 23.5%。 4.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 GBZ 2 的规定。 标准资料网 WWW.PV265.COM AQ30282008 2 4.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5%(体积百 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 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0.2%(体积百分数)。 4.4 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4.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4.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4.4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5 监测 4.5.1 作业前 30 min 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4.5.2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5.3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4.5.4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 2 h 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 作业中断超过 30 min 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 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4.5.5 涂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