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3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9年3月8日在富县张村驿镇党家河煤矿路段发生的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详细情况。该事故导致3人死亡,3辆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为194.56万元。报告中指出,延安市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迅速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的事故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事故涉及三名驾驶员及三辆车辆。李俊驾驶的甘M31025重型自卸货车超载严重,而张学旺无证驾驶内燃观光车且该车未登记注册,张乾勇驾驶的三轮汽车虽然合法但未购置保险。通过对现场勘察、技术鉴定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具体经过与原因。报告显示,重型自卸货车存在超载问题,其制动系统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内燃观光车未经合法登记且左转向灯无法检验;三轮汽车虽有违法行为但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此外,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第三汽车运输公司作为重型自卸货车的所有权人,在车辆管理方面存在疏忽;延安富县天成煤业有限公司作为煤炭供应商,也未能确保运输安全。
《富县“3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相关企业以及所有机动车驾驶员。此报告不仅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供了关于如何加强交通安全监管、规范车辆管理和驾驶员资质审查的重要参考,还为相关企业如货运公司等明确了在日常运营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强化内部安全管理措施的要求。对于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而言,报告警示他们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杜绝无证驾驶、超载等违法行为,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它也是处理类似交通事故时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防范措施制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