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3.28”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2年3月28日0时12分,在商州区312国道1372KM+900M冀村村口路段发生的一起小型普通客车与大货车相撞的事故,导致3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联合多个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通过查验资料、现场勘查、问询谈话和技术鉴定等手段,查明了事故原因,并认定了事故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调查报告显示,陕A6C7A8号小型普通客车所有人为敬彦龙,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底,事故发生前速度为95km/h-100.5km/h,驾驶人敬彦龙血液酒精含量超标,在事故中死亡。而陕H16688/陕H0819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属唐健个人所有,挂车属商洛陆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货厢尾部反光标识不符合技术标准,且事故发生时处于静止状态。报告还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措施。
《商州区“3.28”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企业、保险公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机构。该报告不仅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了详细的事故分析和处理依据,帮助其改进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也为交通运输企业敲响了安全警钟,强调了车辆维护、司机培训和货物装载规范的重要性;同时,保险公司可以依据此报告完善保险条款,提高理赔效率;对于法律法规制定机构来说,这份报告提供了实际案例参考,有助于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