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舱医院消防安全要则》讲解了方舱医院的消防安全要求,涵盖从选址到日常管理的多个方面。该要则规定方舱医院应改建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距离易燃易爆场所不小于50米的既有建筑中,不宜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室。文件明确了地方政府、住建部门、卫健部门和消防救援部门在立项建设、设计施工及运行使用阶段的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强调各部门需落实具体消防安全措施。布局上,病区按防火分区设置,护理单元宜采用井字型布局,主疏散通道宽度和最长疏散距离有明确规定,同时保障周边消防车通道畅通。对于分隔材料的选择,推荐难燃或不燃材料,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电气线路分类穿管敷设,限制电热毯功率,并严格控制超负荷用电。安全疏散方面,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并设有明显标志,紧急情况患者可就近疏散逃生。每10张床位配置适量灭火器及其他消防设备,远离热源存放医用氧气等危险品。入院须知包含消防安全提示,通过多种手段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确保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巡查检查机制要求每2小时进行一次巡查,并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内部情况。
《方舱医院消防安全要则》适用于改建为方舱医院的既有建筑物,在集中收治新冠肺炎确诊轻症患者的特殊医疗环境中提供全面的消防安全指导。适用于参与方舱医院建设、设计、施工、使用和运行保障的团队及相关监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地方政府、住建部门、卫健部门、消防救援部门以及微型消防站专(兼)职队员。此外,还特别适用于医护、安保、保洁等工作人员以及入住的患者群体,旨在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共同维护方舱医院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