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为了保障公共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特定室内场所如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棋牌室、录像厅、夜总会、音乐茶座、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文化娱乐场所需确定一名单位内部安全责任人并向当地文化部门备案,责任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预案制定与演练、设施管理等。场所要定期检查并整改隐患,确保开业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须畅通无阻且标识明确,设置应急照明灯。电气防火安全管理严格,禁带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及明火照明,不得超员营业,卡拉OK厅应设警报引导疏散,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配置灭火器材,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此外,针对卡拉OK室、台球室、乒乓球室、健身室等具体活动场所制定了详细管理制度,包括设施爱护、操作规范、卫生保持等内容。
《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向公众开放的文化娱乐场所,涵盖歌舞娱乐场所、棋牌室、录像厅、夜总会、音乐茶座、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这些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以及员工均需遵守本制度要求,以确保场所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为顾客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娱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