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讲解了农贸市场内食品经营者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规范,以确保食品安全并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及身体健康。该制度详细界定了不同保质期食品的临近保质期时间范围,并明确了具体的管理措施和要求。对于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45天;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为30天;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为20天;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为10天;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为2天;10天以下的为1天。制度还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公示临近保质期标准,提醒消费者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未设专区或专柜的待售临近保质期食品需贴有统一标签,捆绑搭售时也应标明。现场制售食品和散装食品应标明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出库销售遵循先进先出原则。此外,制度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完善的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保障机制,包括设立专门管理人员、制定日常清查制度、每日检查临近保质期食品并及时处理到期食品,建立销毁记录台账,制订退货规则,鼓励消费者共同参与管理等。
《农贸市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适用于农贸市场的所有食品经营者,旨在加强市场内食品安全监管,规范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经营管理。它不仅适用于预包装食品,也涵盖了现场制售食品和散装食品。通过这一制度,农贸市场内的食品经营者能够更好地管理临近保质期食品,确保不销售过期食品,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益,同时提高市场整体食品安全水平,促进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