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讲解了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保持和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而制定预案的目的。该预案明确了其作为省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指导原则、处置程序规范以及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在处置过程中的责任义务,并强调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确保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预案还确立了依法规范、属地管理、资源整合、预防为主、比例原则、补偿原则及救济原则等基本原则,详细规定了突发公共事件的概念、分类与分级,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按照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一般严重、比较严重、相当严重和特别严重四个等级。
《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海南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在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时进行有效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该预案不仅为地方政府提供了一个系统化的应对框架,也对所有参与应急响应的社会力量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它涵盖了从城市到乡村,从政府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专业救援队伍到普通民众在内的广泛主体,旨在确保各方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响应、协同作战,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