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保障制度》讲解了金阿项目公路建设工程中,关于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详细规定。该制度旨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通过具体条款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管理和使用。文件明确了设计单位需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计列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并要求各相关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单列安全生产费用细目。此外,制度规定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0%,且不能作为竞争性报价。支付方面,各单位应在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数额、支付计划等,并与工程款同时计量支付,强调及时足额支付的重要性。在使用上,制度列出了详细的适用范围,包括完善和维护安全设施、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进行安全检查与评价、评估重大危险源、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等方面,同时指出哪些费用不应列入安全生产费用。为确保制度落实,文件还设立了监督管理机制,由质安科定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保障制度》适用于金阿项目办及相关单位,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与金阿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此制度特别针对这些单位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如何规范地计取、支付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提供了具体指导。通过该制度,所有参建单位能够明确了解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流程和职责分工,从而有效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这不仅有助于提高整个项目的施工安全水平,也为其他类似工程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