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讲解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角色和具体职责。该文件阐述了企业在招收录用职工时,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等信息,确保劳动者充分了解其工作环境及可能面临的职业危害,并明确安全生产状况与劳动报酬等内容。对于临时用工协议书的办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指出应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条款并严格执行。文件强调了对女工和未成年工进行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依据禁忌症要求做好工人招收和职工调配工作。为保障员工安全意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提出要会同安全部门对新老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只有通过教育考核合格者才可上岗作业。此外,文件将安全生产业绩和技术纳入员工考核内容,作为员工职业发展的参考依据。针对特种作业人员和司机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要求做好选拔、考证、复审及调动工作。并且为了维护员工健康权益,文件规定会同安全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和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最后,在工伤处理方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明确了要做好参保工伤人员的理赔工作以及协调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以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适用于各类企业中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无论是制造业还是服务业,只要涉及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及福利保障等工作环节的企业都应遵循这些安全职责。这有助于确保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履行上述职责,人力资源部门能够与其他部门协同合作,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