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讲解了安全检查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和具体职责。1979年国务院文件提出企业应按职工比例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人员,确保人员稳定。该部门作为企业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助手,主要任务包括: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情况,分析事故趋势并提供建议;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及目标值,如百万吨死亡率等指标;定期进行现场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行为;督促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规程,检查执行情况;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经费使用;参与工程设计、验收等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有权要求解决;组织安全竞赛、经验推广,开展新工人三级教育及职工培训;制定实施年度季度月度安全工作计划;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参与调查处理;监督劳逸结合和特殊群体保护工作,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合理;推动劳动保护科研成果应用。
《安全检查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适用于各类厂矿企业,特别是具有一定规模且存在较高安全风险的企业。它为安全检查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引,涵盖了从制度建设到日常监管,从教育培训到事故处理等多个方面,有助于提升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只要涉及生产作业活动,都应当参照此文件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以保障员工生命健康权益,降低生产安全事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