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值班制度》讲解了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安全意识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而设立的制度。该制度明确了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和车间主任作为值班对象的时间规定,即从下午17:00至次日早上08:00。在工作程序方面,首先提及值班安排,值班领导需按排班时间顺序进行,并允许因工作或出差等情况与其他人员调换班次。关于值班职责,值班领导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疑难问题,防范不安全因素;监督生产现场安全,对“三违”现象有权处罚甚至停止相关人员工作,处理严重情节者;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组织伤员抢救,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原因,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检查员工出勤与劳动纪律等日常行为规范。值班要求强调值班领导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工作,必须坚守岗位,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同时要做好交接班记录,确保遗留问题清晰交待给下一班值班领导。
《领导值班制度》适用于制造业、化工行业以及其他涉及高风险生产活动的企业。这些行业中,领导层通过实施此制度可以在关键时段保障生产安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本制度也适用于建筑施工领域,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序,及时应对突发情况。任何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希望通过强化领导责任来提升整体安全水平的企业均可参考使用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