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风险警示和公告制度》讲解了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风险管控和警示工作,促进员工对安全风险的掌握和理解,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制定的具体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警示和公告管理,并参考了多项国家及行业标准,如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等。安技部承担着本制度的起草修订、组织风险告知、监督指导以及制作公告栏和相关公告标志的重要职责。在管理要求方面,制度明确规定了设置原则,包括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和岗位告知卡,标明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等内容;在重大危险源、严重职业病危害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等信息;在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治理责任期限及应急措施标志;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及时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和整改结果并更新告知内容建立档案。此外,还详细规定了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的位置、照明要求以及图形参数颜色需符合的安全标准。
《安全生产风险警示和公告制度》适用于涉及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尤其是存在显著安全风险的岗位、重大危险源、严重职业病危害场所及具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性的场所和设施设备所在企业。这一制度确保了员工能够及时了解所在工作环境的风险状况,掌握必要的预防和应急措施,从而有效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它不仅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还能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率,适合各类需要进行严格安全管理的行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