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值班及项目领导安全带班制度》讲解了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山东省建设工程管理局有关规定,为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而制定的具体措施。该制度描述了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科长和项目负责人等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必须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的要求,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文档强调了各级领导轮流值班带班应遵循的建立制度、按表值班、不离岗、记录值班带班情况以及定期公示计划安排和值班情况接受监督并建档等要求。同时详细列明了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指出安全值班带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做好当班安全生产领导指挥工作,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巡视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危险源点,清除隐患,落实安全规章制度,监督、督促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解决疑难问题,防范不安全因素,并且有权对违规现象进行处罚,在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确保人员生命安全。此外,还规定了由安全科每月定期监督检查项目带班情况,检查实际带班人员、档案管理、带班记录填写真实性及交接班记录等内容,明确了奖惩措施,即对认真执行制度的工地进行表扬,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的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
《公司领导值班及项目领导安全带班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下属各项目部,旨在强化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此制度特别针对那些存在连续生产作业需求的企业,在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时段,能够确保有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在场指导和监督,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维护施工现场秩序,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通过实施严格的领导值班带班制度,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还能为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