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护卫副部长安全职责》讲解了经济护卫副部长在安全生产及管理方面所承担的具体任务和职责。该文件描述了经济护卫副部长需要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经济护卫管理和日常事务处理,确保上传下达的信息畅通无阻。文件说明了组织带领经济护卫深入调查研究的重要性,要求熟知管辖区内的治安状况以及重点要害和易发案部位,从而建立健全学习、训练及各项工作制度。文档强调了组织队员学习法律、政治、业务知识和进行体能训练,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并科学布置合理安排警力,维持守卫目标区域如西地、厂区等的巡逻检查,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防止盗窃、火灾、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减少并控制各类案件,做好消防工作和大型会议文体活动的保卫工作。此外,《经济护卫副部长安全职责》还提及要密切警民关系,接受群众监督,积极配合干警查处案件,负责看押、堵截等重要工作的落实与检查。
《经济护卫副部长安全职责》适用于煤炭、矿山等类似行业中具有保卫需求的企业单位,尤其是那些设有专门经济护卫部门或岗位的企业。这些企业中的经济护卫副部长或者承担相似职能的管理人员可以依据此职责规定,明确自身工作任务,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和安全环境。该职责范围同样适合于存在大量物资储存、高价值设备保护需求的工业场所,有助于相关人员理解自身在维护治安、预防犯罪、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