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工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党工委书记在安全生产与环保管理工作中承担的全面监督和保障领导责任,明确指出其需对上级党委负责。文件描述了党工委书记应确保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将这些议题纳入党工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定期进行讨论研究。该文件强调了通过整合党政工团的力量来强化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致力于构建项目部的安全文化,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和环保氛围。同时,它阐述了党工委书记有责任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正确看待安全与其他工作要素之间的关系,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意识,以维护安全生产秩序。最后,文件指出了党工委书记要将安全生产业绩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和评选先进的关键指标,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从而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切实执行。
《党工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党工委书记及其所在单位。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中的党组织负责人。它为这些领域的党工委书记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南,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安全健康的生产环境,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