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程序》讲解了确保及时更新、改造、维护维修公用设施,以保证其适时适量增容和正常运行的相关规定。文中详细描述了该程序的适用范围,即适用于花园管理处管理的公用设施的改造及维护维修,并列举了三个参考文件:设施和工作环境管制程序、分供的选择与评估管制程序、采购管制程序。文档定义了公用设施抢修、外委和自修的概念,明确了不同部门的职责。其中,管理处负责年度及季度计划的制定、申报预算费用3000元以下的项目以及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工程技术部则负责立项工程方案及预算审核、超过3000元项目的申报实施及结算、提供技术支持等;财务部负责预算审核、费用监督控制及工程项目结算。此外,还涉及了无需特别资格和培训的规定。在具体程序方面,文档说明了管理区域内公用设施的确认方式、责任范围划分、维修(改造)计划的制定方法、日常巡视检查的要求、计划外公用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的提出依据,以及公用设施抢修的组织和报告流程。最后,提到除抢修外,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时物业管理员应书面通知并监督施工单位或供应商进行整改。
《公用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程序》适用于花园管理处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工程技术、财务等部门。它为这些部门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方针,以确保公用设施的有效管理。对于物业管理而言,这份文档是规范其对供电供水设施、路灯、公共通道灯、庭院灯、应急灯、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公共天线、清洁卫生设施、公共防盗设施以及其他公用设施进行改造及维护维修操作的重要依据。对于工程技术部,它是进行技术审核和支持的关键指南;对于财务部,则为费用审核和结算提供了明确的依据。此程序旨在提高公用设施的安全性、可靠性及使用寿命,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