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证件发放制度》讲解了车辆证件办理及手续发放的详细流程与规定。安全科内勤安全员负责车辆证件的办理及手续发放工作,对于当月完不成承包基数及累计欠款的车辆,必须到财务科还清欠款后才可发放手续,否则将停发手续,并按规定追缴欠款。针对因事故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停驶的车辆,由营调科制定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填写车辆报停审批表,办理报停手续并收回车牌、行驶证、营运证、线路牌,审批表须在每月25日前报安全科,车牌和证件于月底最后一天上午交安全科,否则不予办理下月报停手续。此外,新增或报废的车辆要与集团公司相关业务处室保持沟通,及时掌握车辆动态。对于无故不拿手续、而无证营运的车辆,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措施防止造成严重后果。同时,做好证件办理、发放等工作的各种原始记录。
《车辆证件发放制度》适用于交通运输企业,尤其是那些拥有大量运营车辆的企业。它为企业的车辆管理部门提供了详细的证件管理指南,确保所有车辆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进行运营。该制度有助于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效率,保障车辆运营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同时也为企业管理层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监督工具,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欠款、违规运营等问题,确保企业运营的顺畅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