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事故预防管理制度》讲解了矿井中瓦斯检查员的工作职责与操作规范,强调其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对负责区域进行严格检查,并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同时要认真填写履职表以确保工作可追溯。文件指出通风瓦斯日报需送交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并签字,对于重大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技术措施处理。该制度明确了各生产连队在生产管理上需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积聚,一旦发生积聚情况应及时处理,并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制度还规定了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其超限处理措施应遵循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当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要求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在获得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处理。此外,文件也强调了井下盲巷、报废巷道和采区的安全管理,如打栅栏挂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均需符合规定,并严加管理。
《矿井瓦斯事故预防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特别是涉及矿井作业的企业或单位。它为瓦斯检查员、生产连队工作人员以及矿长、总工程师等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和行为准则,旨在保障矿井内的安全生产,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风险,确保所有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通过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应对措施,该制度有助于提高整个矿井的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