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水灾事故预防管理制度》讲解了为有效防范矿井水灾事故发生,从多个方面详细规定了具体的预防措施。该制度明确了地测部门在每年年底编制第二年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的责任,确保有计划性地进行防治工作。调度室牵头并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在雨季对井上、下的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及安全程度评估,对于评估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整改,保障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地测部门还必须定期收集矿井水文地质以及周边小煤窑的水情资料并形成资料,为后续决策提供依据。针对地面防治水,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低于历年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及建筑物应修筑堤坝、沟渠以疏通水路;当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积水可能侵入井下时,需修筑排水工程;存在滑坡危险地段要制定防滑技术措施;排到地面的矿井水须妥善处理防止再次渗入井下;每次降大暴雨前后都应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状况,如发现裂缝、老窑陷落等现象且有漏水情况应及时处理。此外,井下探放水制度也十分严格,明确井下探放水工作要有专人负责,遵循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掘进工作面在掘进前必须按规定施工探水孔,通风防突队要按地测部门要求及时施工探水钻孔,并由地测部现场指导。
《矿井水灾事故预防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领域中的各类矿山企业,尤其是那些面临潜在水灾风险的矿井。它不仅为企业的安全管理团队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而且也为一线工作人员指明了具体的工作流程与注意事项。无论是大型国有煤矿还是中小型私营煤矿,均可依据此制度建立和完善自身的水灾预防管理体系,从而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