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事故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讲解了矿区发生重大事故后,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具体职责。该文件描述了矿长作为灾害事故全权指挥者,在副矿长、总工程师等协助下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救援指挥部并组织抢救的过程。矿长负责制定事故处理计划,而矿总工程师作为第一助手,参与制定和组织执行事故处理计划。安全副矿长则侧重于落实救灾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机电部部长专注于机电运输方面的救援工作。调度主任负责传达作战计划和协调各方面的工作,确保命令的有效执行。安质健环管理中心部长和工程技术管理中心根据矿长指令分别负责安全措施和技术支持。现场队长、班长需如实报告事故情况并接受任务指令。后勤主管负责准备和运送必要的抢救器材。
《处理事故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适用于矿业领域,特别是那些存在潜在安全隐患的矿区。该文档为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部部长、调度主任、安质健环管理中心部长、工程技术管理中心负责人、现场队长班长以及后勤主管等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这些人员需要了解各自在事故发生时的具体职责,以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这份文件对于新入职员工的安全培训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帮助他们理解不同岗位在紧急情况下的角色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