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探放水后掘进施工的检查》讲解了井下探放水作业后的掘进施工安全检查要点。探水巷道掘进断面需符合要求并确保有2个安全出口,双巷掘进时应在横贯两巷之间开掘安全躲避硐室。掘进巷道坡度应保持平稳无起伏。当掘进工作面出现透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掘进,加固支架并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向调度汇报,由值班领导组织人员查看分析情况。若上山方向存在未消除的水害或正在进行探水,则暂停掘进工作。对于探到老空并已放水的工作面,不可立刻与老空区掘透,需重打检查眼继续探水。在掘进过程中要严格掌握巷道方向,如因地质变化偏离则需补充钻探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注意盲巷、老空积水及孤立积水区。选择合理的掘进巷道爆破方法,在探水眼掩护下保持设计超前距离和帮距,采用多打眼少装药的方式。炮眼或掘进头有出水征兆、超前距离不够或偏离探水方向等情况下不装药。上山巷道或大坡度斜石门掘进接近老空爆破时,将人员撤至联络巷或平巷中。掘进打眼时麻花钻杆向外流水应停止工作,设法固定并向调度室汇报。老空放水后恢复掘进时,在掘进离老空35m处先用煤电钻或风钻打眼检查,确认老空水放净后再小断面掘透。班组长需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对掘进剩余距离可能出现的问题了解清楚。掘进到批准位置最后0.5m停止爆破,用手镐采齐迎头。矿井受水害影响时,坚持“五先五后”的探放水原则。
《井下探放水后掘进施工的检查》适用于煤矿及其他非煤矿山企业在井下探放水作业后的掘进施工安全管理领域。该文档为从事此类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一线操作工人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旨在确保在井下进行掘进施工时能够遵循科学合理且安全可靠的流程,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避免水害事故的发生,同时保证矿山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