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探放水作业中的检查》讲解了井下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施工,强调了探放水作业人员需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文档描述了在钻孔钻进过程中遇到煤岩松软、片帮等异常情况时的操作规范,即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在危急情况下撤出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并采取措施处理。文章指出了探水钻机后面和前面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确保操作安全。对于接近老空水的钻眼,预计有瓦斯或其他有毒气体涌出时,应安排瓦斯检查工或矿山救护队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若气体超标则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处理。文档还规定了钻孔放水时要估计积水量,根据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安排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观测水量和水压变化,做好记录。当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可采用孔口防喷帽等反压、防压装置,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此外,当钻孔内流量突然变小或断水时,要疏通钻孔并补打检查孔核实是否将水放净;而流量变大时,通知泵房增开水泵台数,并通知水文地质人员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后提到采掘工作面遇到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情况时,必须进行探放水。
《井下探放水作业中的检查》适用于煤矿及其他涉及井下探放水作业的企业。这包括但不限于从事煤炭开采的企业,以及在类似地下工程中存在潜在水患风险的施工单位。具体适用范围涵盖井下探放水作业相关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现场操作人员等。通过遵循该文档中的规定,可以有效提升井下探放水作业的安全性和科学性,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降低因水患引发的事故风险,确保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