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讲解了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定义、方法及其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具体应用。该制度描述了危险因素包括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实质性损害的因素以及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文中明确了危险源辨识的方法分为直观经验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并细分了直观经验法为对照经验法和类比法。常见危险、危害因素涵盖了易燃易爆物质、腐蚀性物质、生产性毒物等。重大危险源辨识涉及长期或临时处理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且详细说明了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工作的依据。危险评价基于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通过定性、定量和综合评价方法分析预测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危害程度。文中还列举了常用的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等评价方法,特别强调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公式D=L.E.C的应用范围和评判标准。此外,制度规定了公司对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采取动态管理措施,基层单位每月至少四次进行辨识及风险评价,安环部负责日常监察并采用档案式管理。文件化的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档案须妥善保管及时修订,涵盖所有与生产相关的过程、活动、场所及周边环境。文中明确指出各人员职责落实到位,并建立有效的辨识及风险评价方法。职业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价应全面考虑粉尘、高温与低温等多方面因素。对于特定风险评价如火灾、冒顶片帮、中毒窒息和机械伤害,需根据不同的致因因素进行评估。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涉及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企业和机构,尤其是存在高危生产过程的制造业、化工行业、矿业等。它不仅为企业管理层提供了科学合理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指导,也适用于一线员工了解自身工作环境中的潜在风险。同时,适用于安全管理专业人员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实际操作指南,确保企业能够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