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讲解了为确保公司有毒有害等危险岗位的安全,特制定了详细的规定。该制度描述了环境监测的项目、指标以及周期,并规定了具体的监测分析方法。安环部承担着配置和管理有毒有害等危险岗位安全设施的任务,组织制定环境监测项目并联系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监测,同时负责每年职业危害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在噪声监测方面,按照GBZ/T 189.8-22-007标准对生产装置及附属设施产生的噪声源进行每年一次的监测,设定公司噪声指标为80dB。对于化学有害因素,依据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在生产车间、储罐区、化验室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每年一次的检测,确保所测化学毒物符合规定的接触限值。安环部还需协调专业检测机构完成对公司区内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点的年度检测,将结果告知全体员工并存档。此外,安环部负责监督,车间则需组织学习使每位员工了解自身的工作环境,合理使用个体保护用品。根据尘毒物质经营逸散和产生噪声范围确定工人经常停留或操作地带作为监测点,同种物质在同一区不应按作业岗位确定监测点,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在同一地点存在两种毒物时,应分别确定若干个监测点。尘毒监测点及噪声监测点一经确定后,将建立固定的监测点并形成监督记录,不得随意增减和变动,如有需要必须经过安环部审批。
《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适用于涉及有毒有害等危险岗位的企业,尤其是那些存在噪声以及其他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它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企业能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具体来说,适用于化工、制造、矿业等行业中具有潜在职业病危害风险的工作环境,帮助这些行业的企业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