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点)管理制度》讲解了危险源(点)的确认、图表张挂、管理和检查以及变更的具体措施。该制度详细规定了通过危险系数或专家测定法来确定各生产区域(点)的危险程度,并明确列出A级、B级和C级危险源(点),涵盖焦炉地下室、中央配电室等高危区域,还包括配煤、锅炉房等中度风险区域及焦炉四大车等较低风险区域。制度要求所有作业区必须在醒目的位置张挂危险源(点)分布平面图,并在对应的岗位上设置辨识牌。在管理方面,遵循谁所在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危险源(点)由相应级别的领导和职能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发现险情时能够及时报告并记录。检查工作按级别划分,A级由公司分管领导会同职能部门负责,B级由部门主管领导同职能人员执行,C级则由作业区领导与安全人员共同完成。对于危险源(点)的变更,制度强调当潜在危险程度发生变化时需上报公司组织重新测定,并经安委会审批备案,同时对彻底消除后的注销流程进行了说明。
《危险源(点)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存在潜在危险源的企业,尤其是涉及化工、冶金、电力等行业领域的企业。这些企业通常拥有复杂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容易产生不同类型和等级的危险源(点)。本制度为相关企业提供了系统化的管理框架,帮助企业识别和评估不同级别的危险源(点),并指导如何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定期检查。它不仅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还能促进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从而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