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讲解了公司范围内进行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的全过程管理。该制度明确了危害因素和危险源的定义,前者涵盖能对人或物造成直接损害或慢性影响的因素,后者则是可能导致事故的具体根源或状态。文中详细描述了危害辨识的过程,包括识别可能发生的不期望后果及其成因,同时强调风险评价的重要性,通过系统工程方法评估潜在危险及其后果,并据此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总经理在这一过程中承担组织领导职责,提供资源保障;安全环保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生产技术部则确保生产工艺的安全性并落实“三同时”原则;财务部确保治理费用专款专用;车间需在自身作业范围内执行相应工作。此外,文件还规定了由主管安全副总经理领导的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组织机构设置,以及各专业小组的构成和人员要求。划分作业活动时应考虑流程阶段、地理区域等因素,并收集相关信息作为依据。最后,按照法律标准、事故伤亡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对危害进行分级,并从人的行为、物的状态、环境和管理四个方面分类识别危害因素。
《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存在安全生产需求的企业,特别是那些涉及复杂生产工艺、使用大量机械设备或面临特殊环境条件的行业。它不仅为高层管理者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也为企业内部各部门如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等设定了具体的职责范围。对于一线员工来说,该制度同样重要,因为它有助于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识别潜在危害,采取适当预防措施,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率。无论是新成立还是已经运营的企业,只要涉及到人员安全、设备运行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都可依据此制度建立和完善自身的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