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钢有限公司危险源管理制度》讲解了公司内部危害因素的辨识、风险评价以及控制程序。该制度旨在实现对不可承受风险的有效管理,确保全过程安全控制。文件明确了危险源辨识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在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的所有方面,包括供方相关方在与本公司进行活动或提供产品、服务时可望施加影响的部分。具体职责分配为:公司安全科负责收集办公区和生活区的危险源信息,并将重大危险源清单报给安全领导小组;车间则负责本区域内的危险源识别工作。对于危险源的辨识,需要依据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特点,结合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工作场所人员的活动及工作场所设施等要素进行全面排查。辨识途径包括询问交流、现场观察、查阅记录、获取外部信息、工作任务分析、安全检查表和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此外,制度规定了直接确定为具有不可接受风险的情况,如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总公司方针,存在员工或相关方抱怨,以及曾经发生过事故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形。同时,采用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来量化风险等级。
《宣钢有限公司危险源管理制度》适用于钢铁生产及相关领域的安全管理,尤其是涉及危险源识别、评估和控制的企业。它为这些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帮助他们建立系统化的危险源管理体系。无论是从事生产操作的一线员工,还是负责安全管理的各级管理人员,都可以通过遵循这一制度,提高对潜在危险的认识,加强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