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重要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讲解了公司为加强重大、重要危险源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而制定的制度。该制度明确了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重要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定义了诸如危险物质、单元、临界量、重大危险源、生产场所及储存区等术语。在职责划分上,规定了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并确保资金投入;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辨识、评估、检查、监控及应急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告知员工危险因素并进行培训;各部门负责人直接管理本部门危险源并落实整改措施。工作程序方面,详细说明了重大、重要危险源的辨识流程,包括依据标准确定危险物质、计算单元最大储存量、评估是否超过临界量以及形成评估报告。此外,还涵盖了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管理措施,如报告与告知机制、变更评审流程,确保对危险源的有效管理和持续改进。
《重大、重要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适用于化工、石油加工、冶金等行业中涉及危险物质生产和储存的企业。特别是那些拥有复杂生产装置或设施,且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该制度不仅适用于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部门、生产车间及其他相关部门,也适用于各级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通过实施这一制度,能够帮助企业有效识别潜在的风险源,采取科学合理的防控措施,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