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讲解了对重大危险源的分类、辨识对象与内容、范围、辨识评价方法及风险评价等内容。该制度将危险源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及其他危险因素;第二类为人的不安全行为,涵盖心理、生理及行为性危险因素。在危险源辨识方面,涵盖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以及作业场所内的设备设施等,并明确辨识的内容涉及隧道工程、机电设备、施工工艺等多个方面,同时考虑到选址布局、地理地质气候环境等因素。对于危险源的本质辨识,需全面考虑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和六种类型。风险评价部分则详细介绍了直接判断法和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并根据事故发生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划分为A至E五个风险级别,其中A、B级风险被定义为重大危险因素。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或单位,特别是那些涉及高风险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资的企业。具体来说,适用于化工、建筑施工、矿山开采、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也适用于物业管理、机电设备维护等相关企业。这些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较高的安全风险,需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危险源的识别、评估和管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运行,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