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汇通建筑有限公司“10.26”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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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汇通建筑有限公司“10.26”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临沂市汇通建筑有限公司“10.26”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7年10月26日发生在朝阳区高碑店地区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的一起物体打击事故。此次事故导致一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5万元。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立即组成调查组,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处理。报告详细描述了事故单位及工程的基本情况,指出临沂市汇通建筑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的企业。2017年7月,该公司与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燃煤机组生产设备运行维护维修合同。关于事故经过,2017年10月26日14时许,电气检修班班长宋卫红带领马连明等4名工人进行照明灯配重的钢丝绳更换作业时,马连明违章操作,使用电动角磨机切断了灯架和配重块连接的钢丝绳,致使配重块坠落并砸伤马连明头部,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马连明死于巨大钝性暴力作用于枕颈部致颅脑损伤。对于事故原因,报告分析认为,直接原因是马连明违章作业,间接原因包括公司总经理李朋未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公司未能有效教育和督促员工严格执行施工方案中的要求。基于上述原因,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最后,报告还提出了加强公司管理、教育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汲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建议。
《临沂市汇通建筑有限公司“10.26”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从事建筑安装、室内外装饰、市政工程、房屋维修、机电设备维修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特别是那些在电力企业内部进行生产设备运行维护维修工作的公司,应特别关注此类事故案例,从中吸取教训,强化安全管理措施。此外,该报告也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监督和指导企业的参考依据,以确保企业在日常运营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防止类似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