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运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讲解了行车在使用前必须经过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并发证后才能投入使用,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行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操作,杜绝无证人员操作设备。在每次操作前,行车司机需要对行车的安全装置、传动部分和操作控制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需立即向设备部门报告并进行维修,严禁设备带病工作。司机还需严格遵守起重“十不吊”规定,并与起重指挥紧密配合。起步时应发出信号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在吊运重物时要避开人员作业点,在井口吊运时需提前通知井下人员远离危险区域。吊物等待时,应将物品停靠在安全可靠的位置。司机还须定期配合起重工检查起重吊具和索具的安全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更换。大风天气下,必须采取防风措施,如使用夹轨器固定行车。交接班时,司机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在施工结束后切断电源,锁好门。
《行车运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适用于所有涉及行车操作的企业和单位,特别是冶金、机械制造、港口码头等行业的行车操作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这份文件不仅为行车司机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也为企业管理层提供了安全管理依据。通过遵循这些规定,可以有效提高行车运行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