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炼铁厂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讲解了为落实集团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制度,结合第三炼铁厂实际情况制定的细则。该制度详细规定了各类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适用范围以及事故性质认定标准。具体而言,事故调查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处理上强调及时准确、公正合理和四不放过原则。制度中明确了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工亡,并根据引发原因细分为生产操作、设备管理维护等多个类别。针对不同等级的事故,如轻微险肇、一般险肇、重大险肇等,分别由厂部或公司职能部门组成调查组负责调查及责任认定,形成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于工伤事故,依据医院诊断报告换算损失工作日。此外,制度还规定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措施,包括经济考核等手段,确保从轻微险肇到特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的责任人都能受到相应的惩罚。
《第三炼铁厂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第三炼铁厂所有单位,涵盖从车间主任到一线员工的所有层级人员。无论是生产操作、设备维护还是工艺技术管理,所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岗位均需遵守此制度。通过明确的责任界定和处罚机制,该制度旨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频率,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同时,它也为其他类似行业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