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机动科科长安全职责》讲解了机动科科长在设备安全管理方面的核心责任。该职责涵盖多个方面,包括对因设备长期失修、设备缺陷及防护装置不全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确保设备处于安全完好状态,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以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定期组织对机械设备和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规定标准。对于新设备或自制改造设备,需配备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监测仪器,并在使用前制定操作规程下发至岗位。在下达检修任务时,安排安全注意事项,要求相关单位制定并审查安全措施,监督其落实情况,对无措施或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承担责任。此外,还需组织编制修订设备操作、维护和检修规程,确保规程健全且执行到位,避免因规程管理混乱引发伤亡事故。最后,监督管辖范围内相关方在开工前签订安全协议书,防止未签订安全协议书带来的不良后果。
《炼铁厂机动科科长安全职责》适用于炼铁厂内的机动科科长及其下属人员,以及与机动科有业务往来的其他部门相关人员。该职责特别针对炼铁厂内涉及机械设备管理、维护和检修工作的员工,确保他们在日常工作中遵循严格的安全规范,预防因设备问题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同时,也适用于参与设备引进、改造和检修任务的相关技术人员,帮助他们明确自身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保障炼铁厂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