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煤气防护器材管理制度》讲解了为确保煤气防护器材的领取、维修及报废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而设定的一系列规定。该制度描述了适用于第三炼铁厂所有煤气防护器材使用单位的具体管理措施。它明确了各相关责任方的职责:煤气防护器材使用单位责任人负责日常使用保养并向安全科上报故障器材报修计划;安环科汇总需修或报废器材数量并按时报至安环生产部安全科主管人员。文件还详细规定了申报及维修时间,即各单位必须在每月20日前提交保修或报废申请,安全科主管人员月底前完成相应工作。对于煤气防护器材的报废条件,《炼铁厂煤气防护器材管理制度》列出了五项标准,包括达到使用年限、主要部件损坏、大修费用过高以及无法修复等情形,并且明确指出器材经维修厂家确认达到报废条件后须经主管厂长审批才可报废。此外,该制度强调了台账建立的重要性,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统计台账、维修登记台帐、更换登记台账及报废登记台账,以确保对器材的全程跟踪管理,并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100元罚款。
《炼铁厂煤气防护器材管理制度》适用于第三炼铁厂内所有涉及煤气防护器材使用的部门和岗位。这涵盖了从生产车间到安全管理科室的所有层级,尤其针对那些直接操作和维护煤气防护器材的一线员工及其上级管理者。此制度旨在为这些人员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南,确保他们在处理煤气防护器材时有章可循,保障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设备正常运行,同时也有助于整个工厂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