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讲解了火灾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响应和处理程序,确保在火警出现时能够及时报警并采取初步扑救措施。岗位责任人在发现火警后需立即拨打68119报警,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尝试将火势控制在初期阶段。对于所有级别的火灾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向公司安全处汇报。综合部(治安办)从接收到报警信息直至火灾事故处理完毕,需要持续保护现场完整,直到消防部门和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进行清理和恢复生产工作。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总结经验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对于情节严重者,还需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发生事故的部门或车间须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及损失情况,存入防火档案中备案。此外,对存在隐报、瞒报行为的车间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适用于各类存在火灾风险的企业单位,尤其是那些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与使用的工厂、仓库等场所。该文件为企业内部员工,特别是安全管理人员提供了详细的火灾应对指南,明确了从火灾发生到事后处理的具体步骤和要求,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适用于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作为监督依据,确保各企业在面对火灾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动,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