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讲解了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明确了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该法分为六章,涵盖总则、行政赔偿、刑事赔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及其他规定等内容。总则部分强调了立法目的,即保障公民权利并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行政赔偿章节详细列举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可能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情形,并规定了不予赔偿的情况。对于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界定,《国家赔偿法》明确了受害者的赔偿请求权及相应的赔偿义务机关。此外,还详细规定了赔偿程序,包括申请赔偿的方式、所需材料以及赔偿决定的作出过程,确保赔偿程序公开透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适用于所有受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论是因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强制措施等行政行为导致的人身权或财产权损害,还是因司法机关的错误侦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行为造成的损害,受害者均可依据本法要求国家赔偿。这不仅为受害人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也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起到了监督作用,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相关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