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3号)》讲解了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四部涉及安全生产领域规章的决定。该文件公布于2019年9月27日,由应急管理部部长王玉普签署。为了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统一并推进依法治安工作,应急管理部对部分规章进行了清理审核,最终决定废止四项规章:一是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二是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三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四是煤矿防治水规定。这些规章原本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总局发布,在当时对于规范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指导煤炭开采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有着重要作用,但随着时代发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原有规章已不再适应当前需求,因此予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3号)》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单位。它为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导向,确保在执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能时能够依据最新的法律法规,避免因遵循已被废止的旧规章而产生执法偏差。同时,对于从事煤炭开采以及其他高危行业的企业来说,这一文件明确了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范依据,有助于企业及时调整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措施,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