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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培训资料之防排烟规范.doc

    • 资源ID:219556       资源大小:82KB        全文页数: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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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培训资料之防排烟规范.doc

    《消防培训资料之防排烟规范》讲解了防排烟系统应用规范中关于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要求。规定金属风道的风速不应大于20m/s,内表面光滑的非金属材料风道不超过15m/s,送风口和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分别大于7m/s和10m/s。该文档描述了应设置独立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的具体部位,如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以及封闭避难层。文中阐述了高层建筑不同区域机械加压送风量需根据计算确定或参照给定表,当计算值与表不一致时取较大值,并详细列出不同层数和不同情况下的加压送风量。对于超过三十二层的高层建筑,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剪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但风量按两个楼梯间计算且送风口需分别设置;封闭避难层机械加压送风量则依据其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少于30m3/h来计算。此外,还明确了机械加压送风机全压除计算最不利管道压头外尚应有余压,具体数值为防烟楼梯间40Pa至50Pa、前室等25Pa至30Pa。加压送风口设置频率,楼梯间宜每隔二至三层设一个,前室则每层设一个。机械加压送风机类型及其位置选择要考虑供电条件、风量分配均衡等因素。针对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建议分别独立设置送风系统,共用时需在通向合用前室支风管上设压差自动调节装置。最后,指出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中,特定部位如无直接自然通风长度超20m内走道、面积超100m2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多的地上无窗房间、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12m中庭以及总面积超200m2单个房间面积超50m2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多地下室等,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消防培训资料之防排烟规范》适用于从事建筑设计、施工管理、消防工程安装调试以及维护保养的专业人员,特别是一线技术人员。这些人员需要了解和掌握防排烟系统的相关规范,以确保建筑物内部防烟排烟设施能够有效运作,在火灾发生时保障人员安全疏散和降低火灾损失。此规范同样适用于建筑项目审核人员,他们需依据此规范对建筑项目中的防排烟系统进行合规性检查,从而提高建筑物整体消防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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