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物体打击事故》讲解了2005年9月6日发生于新疆巴音郭楞州轮台县轮南镇塔里木油田LN631井的一起严重生产安全事故。该事故造成一名员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71000元。事故发生在60158钻井队进行二级固井前的准备工作中,当时为了利用候凝时间提前拆除封井器连接螺丝并进行甩钻具作业。在使用气动绞车提升加重钻杆立柱的过程中,由于钢丝绳缠绕松乱导致瞬间过载,最终拉断固定天滑轮的钢丝绳,滑轮落下砸中副司钻背部致其死亡。调查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违章指挥、冒险蛮干引发的事故,主要体现在:一是违反石油钻井作业操作规范与管理甩钻具工作程序,采用气动绞车代替游车提钻杆立柱;二是设备存在缺陷,气动绞车天滑轮用钢丝绳固定不如销子固定牢靠;三是当班人员未能拒绝违章指挥,在明知不安全的情况下仍继续操作。这些因素共同作用,最终酿成了悲剧。
《9·6物体打击事故》适用于所有从事石油钻井及相关勘探开发服务的企业和单位,特别是那些在复杂地质条件下作业的钻井队伍。它为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了深刻的教训和警示,提醒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确保设备完好可靠,同时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使每位员工都能认识到拒绝违章指挥的重要性,保障作业现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