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物体打击事故》讲解了2005年11月10日某石油管理局钻探集团钻井二公司钻井工程分公司1202钻井队在采油一厂中911-斜315井施工时发生的严重物体打击事故。该事故发生在拆卸封井器并将其撤离井口的过程中,因轨道接头处不平导致滑车震动、封井器倾倒,最终砸中外钳工李某头部,造成其死亡。报告详细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并深入探讨了管理层面存在的问题。直接原因是轨道接头高度差引发的滑车震动致使封井器偏斜倾倒;间接原因涉及轨道安装不规范、封井器未固定等;管理原因则涵盖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新工人培训不足、现场指挥人员风险识别不足及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最后,文件总结了事故教训,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基层管理与基础工作,提升员工素质,改进教育培训方式,重视生产作业现场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
《11·10物体打击事故》适用于从事钻井施工的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特别是油田内部调整井、开发井、定向井、取芯井等钻井施工任务的单位。这份报告为这些企业提供了一个深刻的安全警示案例,帮助他们认识到在钻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尤其是轨道铺设、设备固定、人员培训和现场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性。同时,它也为安全管理工作者提供了改进工作的方向,提醒他们应加强对新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风险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