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4起重伤害事故》讲解了2000年8月24日上午9时左右,在某油田修井分公司发生的一起导致一人重伤的起重作业事故。事故发生时,刘某正在卸掉已停封车辆的电瓶,由于电瓶没电,刘某找到地锚车司机韩某帮忙吊起小架子。三人使用一根19毫米的棕绳进行起吊操作,当小架子被吊起到30厘米左右时,刘某伸手去接赵某递来的木方,此时棕绳突然断裂,小架子下落将刘某右臂压伤,最终诊断为右臂中关节以下粉碎开放性骨折。事故原因分析指出直接原因是选择了承载力不足的棕绳作为吊具,间接原因是违规使用地锚车当吊车、绳索栓在棱角处易被切断以及员工安全意识差等。管理原因方面,综合队的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制度和规程未严格执行,习惯性违章现象频发,安全教育不足,职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824起重伤害事故》适用于石油开采及相关行业的起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团队。该案例警示所有涉及起重作业的企业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起重设备的操作规范,严禁超范围使用非专业起重设备,确保所使用的吊具符合安全标准。同时,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别适用于那些安全管理较为薄弱,习惯性违章现象较多的企业,帮助他们认识到完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