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鼠防蝇防蟑螂药物管理制度》讲解了灭鼠杀虫药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包括药物的资质认证、使用范围、购买凭证保存、仓库管理、操作规程以及器械维护等多个方面。该制度指出灭鼠杀虫使用的药物必须具备“三证”,即国家发改委的农药生产批准证、农业部的农药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明、省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技术标准,并且要遵循市爱卫办的统一要求,采取环保和安全措施。制度禁止使用国家明文禁止的急性灭鼠药或非卫生杀虫剂,强调外环境药不得在室内使用,严禁擅自配制各类灭鼠毒饵。对于购买灭鼠杀虫服务的药物与器械,需保存原始凭证复印件备查。制度还规定严格管理药物与器械,设立分类账目,药物与器械进出仓库均应登记入册。仓库中的药物应贴有标签,注明名称、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实行先入先出原则,避免过期失效。药物混配、稀释使用时,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产品说明进行,确保用量准确。为了提高灭效,建议科学交替使用同一灭效的药物,减少抗药性高的药物使用。此外,器械应定期保养、检测、维修,保证正常使用。仓库药物按品种分类堆放,灭鼠药与杀虫药不应混放,药物堆放离墙离地,保持通风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防鼠防蝇防蟑螂药物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部门,旨在规范这些场所内灭鼠杀虫药物的使用和管理。此制度特别适用于需要进行大规模环境卫生治理的机构,如学校、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以确保所用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公众健康。同时,该制度也为相关服务供应商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其提供的灭鼠杀虫服务符合法规要求,有助于提升整体公共卫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