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讲解了煤矿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和劳动能力的影响,具体包括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及噪声等。该制度从三个方面详细阐述了防治措施。在粉尘防治方面,文件强调每年必须由通防部门制定综合防尘措施,并确保井上下作业场所内的粉尘含量符合规程标准,要求各生产井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在采掘机械上设置喷雾洒水装置,采用湿式打眼爆破作业方式,并为接触粉尘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如防尘头盔和口罩。对于有毒有害气体的控制,文中指出要通过优化通风系统加强作业场所通风管理,同时严格监测有害气体浓度,确保其达到规定标准,还强调了个体防护的重要性。针对噪声问题,提出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噪声水平,根据等级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或安装消声器以控制噪声。此外,《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还提到要对从业人员实施健康监护,矿职工医院需制定相应的健康监护方案,定期检查并记录员工健康状况,特别是接尘作业人员需进行胸片拍摄,以便及时发现职业病并尽早治疗。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开采及相关工作的企业单位,旨在保护广大煤矿工人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这不仅涵盖了直接参与煤矿生产的工人,还包括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设备维护以及医疗保健等支持性岗位的工作人员。该制度为这些人员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帮助他们识别潜在的职业危害,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