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尘管理的安全检查》讲解了矿井在防尘管理和安全检查方面需要遵循的具体规定和措施。该文档阐述了防尘管理制度的检查要求,明确矿井需建立健全的防尘管理体系,包括组建专门的防尘组织和队伍,确保制度健全、责任具体、管理严格以及防尘措施的有效落实。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此外,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隔爆设施的检查,确保其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及质量符合标准。文档还强调了防尘供水系统的检查,指出无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并详细列出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的具体区域,如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等位置,并要求安设支管和阀门。最后,针对煤仓和溜煤眼的检查进行了说明,要求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保持一定存煤,防止放空后带来的安全隐患;有涌水情况可以例外但需关闭放煤口闸板并设置导水管。同时禁止溜煤眼兼作风眼使用,并强调煤仓和溜煤眼上部需设置护栏,现场设有警示牌以保障人员安全。
《矿井防尘管理的安全检查》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各类矿井企业,特别是从事煤炭开采和相关作业的单位。它为这些企业提供了一套完整的防尘管理检查指南,帮助企业在日常运营中有效控制粉尘危害,预防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通过遵循这些规定,不仅能够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水平,还能保护矿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文件对于负责矿井安全管理、防尘工作的专业人员以及一线操作工人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