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经理兼项目总工程师安全工作细则》讲解了施工生产组织和技术管理负责人的职责定位及范围,明确该职位对项目施工组织和技术管理、机电、物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对工程部长、设计部长的安全管理工作和职责履行有监督检查和连带责任。文档阐述了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的技术安全标准和措施要求。具体包括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含技术安全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作业指导书,督促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审批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交底资料并对技术交底资料中的安全措施重点审查,审核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设备安装方案、机电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此外,还包括检查督促建立技术交底计划和管理台帐,督促分管部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中的技术措施工作,组织对专项施工方案的资源调配并确认安全状态,组织科学试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制定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负责超前地质预测预报量测分析地质情况组织变更设计,与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横向联系,检查相关安全管理资料合规性,对现场违规违章行为提示制止,对方案实施考核奖罚。
《副经理兼项目总工程师安全工作细则》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项目管理团队,特别是担任副经理兼项目总工程师这一角色的人员。该细则不仅为这些管理人员提供了详细的工作指南,明确了其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还涵盖了从项目规划到执行再到后期评估的全过程安全管理要点。对于希望提升项目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标准的企业和机构来说,这份文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它有助于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