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设备物资部安全生产职责细则》讲解了项目部设备物资部作为项目安全生产专业管理部门,对机电技术和物资管理承担的多重责任。该文件明确了设备物资部需向机电总工负责,并对工区设物部人员及机械、施工用电、物资人员的职责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连带责任。文件详细列出了安全本职工作的十个方面内容,包括制定机械、设备、小型机具等的安全技术措施与操作规程,编制并监督实施临时用电方案和设备安全方案,检查设备机具情况,办理机械设备的安全保证资料,确保周转性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验证,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管理,以及对不符合规定的状况进行纠正处理。同时,文件强调参与机电、设备事故和物资非正常损耗的调查分析处理,办理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报检报验手续,建立维护保养台帐,使用交接记录等内容。在实施层面,《细则》规定了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隐患整改、安全资料管理、应急预案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如对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及时整改隐患,管理各类安全资料,参与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落实事故调查处理中的工作。
《项目部设备物资部安全生产职责细则》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中的项目部设备物资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具体而言,适用于从事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物资管理工作的人员,特别是那些负责机电技术和物资安全管理的岗位。这些人员需要依据此细则开展日常工作,确保所有机电设备、施工用电设施以及物资的安全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运行。此外,该文件也适用于上级管理部门对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